网站建设

我们致力于广州网站建设,网站制作,外贸网站建设,广州网站设计,做最有实力的互联网品牌策划与设计!

  • 业务部
  • 业务部
  • 技术支持
您的位置:首页 -> 营销中心 -> 网络营销专题

门户网站收到气象灾害预警15分钟内须播发

2006-10-27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规定:广播、电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等媒体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即时播发,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

该《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同时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气象信息显示装置的设置规划和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电话、公共视频等媒介播发公众气象预报、天气实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擅自增删、改动有关内容。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主要交通干道等的运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公众提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关闭窗口]

我们一直致力于互联网品牌策划与设计,做最有创意的广州网站建设.

更多
Copyright © 2006-2020 by 广州市今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06100101号 E-mail:kf@golden35.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21号天娱广场西塔10楼D36 电话:020-85620352 传真:020-85620352

主营业务: 网站建设、广州网站制作、广州网站设计、外贸网站建设、广州网络公司、广州虚拟主机、广州网站改版、广州空间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