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已经迎来第二轮投资高潮。从2006年开始,中国电子商务投资规模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来自创业投资研究机构ChinaVenture最新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总投资金额将超过1亿美元,投资案例数量将创历史新高。2008年到2010年的三年仍是中国电子商务投资规模持续增长和爆发的时期。
B2B、B2C界限逐渐模糊
电子商务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交易双方为主体、电子支付为手段、用户数据为依托的全新商务模式。其实质就是贸易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即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来解决扩大宣传、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创造商机和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商务活动。
相对于传统的商务交易活动,电子商务打破了区域与国界的界限,开辟了巨大的网上商业市场。它通过电子方式,使消费者以最快速度实现购买欲望,方便快捷,而且极大的缩小了产、供、销之间的时间路径、人际路径和市场路径,极大地降低了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可以说,电子商务给企业和个人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带来巨大变革,商务活动的效率提高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根据交易对象不同,电子商务可划分为三种典型模式: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对企业)B2C(Business to Customer,企业对消费者)和C2C(Customer to Customer,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
网络经济具有注意力经济这一基本属性,在这一经济环境中,各家交易平台提供商不断推陈出新,创新业务模式,以吸引更多注意力,B2B、B2C和C2C网站间的界限也日趋模糊。
电子商务产业链逐步完善
在众多电子商务企业中,阿里巴巴致力于“打造电子商务完整生态链”,从1999年初在杭州创立至今,阿里巴巴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和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其六大网站成功融合了B2B、C2C、电子支付、搜索及门户等业务。在中国社科院2006年的调查报告中,阿里巴巴占据中国B2B市场82%的市场份额,淘宝网占据国内C2C市场72%份额,在网站支付和第三方市场,支付宝占据中国50%以上的市场份额。
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说“亚马逊河是世界上最长的河,喜马拉雅山是世界上最高的山,阿里巴巴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宝藏。”阿里巴巴公司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特点:
从1999年7月阿里巴巴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到2007年成功上市,阿里巴巴公司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特点。
在B2B方面,阿里巴巴通过雅虎搜索竞价和3721网络实名,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低成本网络营销,B2B网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有一个快捷有效、低成本的B2B批发流通渠道,雅虎中国社区、邮箱和即时通信服务也成为网络营销的有利工具,使得小企业也能通过网络做成国际大生意。
在C2C方面,淘宝网为中小、个体企业和个人提供了C2C网上零售交易平台,利用阿里旺旺即时通讯工具和支付宝,使得交易双方能够低成本、快捷地沟通信息,较好地解决了网上零售的信息流、资金流和信用瓶颈,也为中小企业拓宽了网上零售渠道空间。
在B2C方面,阿里巴巴首先利用自己的内容去影响用户的消费倾向和习惯,然后有了需求之后的用户就可以在淘宝上交易,而他们的货源可以从阿里巴巴获得,搜索是用户通向淘宝和阿里巴巴的通路。
在盈利模式方面,阿里巴巴基本涵盖了目前电子商务主要的几种盈利途径。主要包括:中国供应商会员费,即帮助那些想出口的国内中小企业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展示其产品,给中国的商家提供来自各国国际买家的特别询盘;基于诚信盈利,即诚信通会员费,帮助用户了解潜在客户的资信状况,找到真正的网上贸易伙伴;委托设计公司网站,客户可以委托阿里巴巴作一次性的投资建设公司网站,这个项目主要是阿里巴巴帮助企业建立拥有独立域名网站,并且与阿里巴巴链接;网上推广项目,网上推广项目是由邮件广告、旗帜广告、文字链接和模块广告组成;搜索关键字竞价,诚信通会员通过“一口价”或“相互抬价”的方式竞拍以获得“三甲标王”,中标会员的供应信息将在一个月内持续固定在前三位出现。
移动电子商务必将前景广阔
从阿里巴巴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未来将呈现如下发展趋势:首先是电子商务的深度将进一步拓展,将从网上商店和门户的初级形态,过渡到将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客户关系管理等都延伸到互联网上,使产品和服务更贴近用户需求。其次是,电子商务搜索引擎将取得较大发展,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的出现将会对海量的交易信息进行精准发掘,检索结果可按各类商业用途细分,并按照用户的购买偏好进行筛选(如比价搜索等),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交易者的命中率;第三,移动电子商务前景广阔,手机本身具有便捷性的特点,信用保障机制相对健全,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网与有线互联网之间在一个界面登陆、交易信息实时互通等技术和业务一体化方面的进展,移动电子商务必将前景广阔。
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目前最大障碍就是法律、道德及相关的公共政策问题。在立法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律相继出台,对我国电子商务和信息化进行积极的引导的推进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社会信用机制的不健全,目前很多网络交易的欺诈、商家不遵守信用,以及存在技术风险,包括网络环境风险(黑客攻击),数据存取风险和网上支付风险等,都构成了电子商务未来进一步发展的障碍。